留司格
拼音: | liú sī gé |
注音: | ㄌ一ㄡˊ ㄙ ㄍㄜˊ |
留司格的意思
词语解释:
唐朝的一种法规。唐代成文法典分律﹑令﹑格﹑式四类。"格"是朝廷临时对国家机关所颁行的各种单行指示,是"令"的补充。凡公布于天下的叫"散颁格";留用于官署而不普遍颁行的叫"留司格"。
引证解释:
⒈ 唐朝的一种法规。 唐代成文法典分律、令、格、式四类。“格”是朝廷临时对国家机关所颁行的各种单行指示,是“令”的补充。凡公布于天下的叫“散颁格”;留用于官署而不普遍颁行的叫“留司格”。
引《旧唐书·刑法志》:“﹝长孙无忌等﹞共撰定律令格式,旧制不便者,皆随删改。遂分格为两部:曹司常务为‘留司格’,天下所共者为‘散颁格’。”
网络解释:
留司格
字义分解
- 拼音liú
- 注音ㄌㄧㄡˊ
- 笔划10
- 繁体留
- 五笔QYVL
- 五行火
(1)(动)停止在某一个处所或地位不动
(2)(动)留学:~洋|~英。
(3)(动)使留;不使离去:挽~|拘~|~客人吃饭。
(4)(动)注意力放在某方面:~心|~神。
(5)(动)保留:自~地|~底稿|~胡子。
(6)(动)(把别人送来的东西)收下:礼物先~下来。
(7)(动)遗留:旅客~言簿|他把书~在我这里了。
(8)(Liú)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