府院之争
拼音: | fǔ yuàn zhī zhēng |
注音: | ㄈㄨˇ ㄩㄢˋ ㄓ ㄓㄥ |
府院之争的意思
词语解释
⒈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总统府和国务院之间的争斗。1917年春,国务总理段祺瑞为扩充实力,主张对德宣战;总统黎元洪则由国会相助,表示反对。段祺瑞指使督军团强迫国会通过宣战案未成,要求解散国会,被黎元洪免职。段即在天津策划武力倒黎。时称“府院之争”。
字义分解
- 拼音fǔ
- 注音ㄈㄨˇ
- 笔划8
- 繁体府
- 五笔YWFI
- 五行水
(1)(名)旧时称官吏办理公事的地方;现在称国家政权机关:官~|政~。
(2)(名)旧时官府收藏文书、财物的地方:~库。
(3)(名)旧时称大官、贵族的住宅;现在也称某些国家元首办公或居住的地方:王~|元首~|总统~。
(4)敬辞;尊称对方的家:贵~。
(5)唐朝至清朝的行政区划;比县高一级:开封~|济南~。
(6)(Fǔ)姓。〈古〉又同“腑”。
- 拼音yuàn
- 注音ㄩㄢˋ
- 笔划9
- 繁体院
- 五笔BPFQ
- 五行土
(1)(名)(~子;~儿)房屋前后围起来的空地:场~|当~儿。
(2)(名)某些机关和公共场所的名称:病~|产~|法~。
(3)(名)指学院:国务~|敬老~。
- 拼音zhī
- 注音ㄓ
- 笔划3
- 繁体之
- 五笔PPPP
- 五行火
1.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
2.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3.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4.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
5. 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
6.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
7. 往,到:“吾欲之南海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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